水毀修復工程的治理
水毀修復工程是指對遭受了嚴重洪澇災害和水利工程損毀等破壞的江河湖泊進行防洪減災建設。主要修復內容為堵口復堤和修復因災受損的水庫、重要提防、一般提防等
水毀工程修復是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先生活、后生產,先應急、后長遠”的原則,以防洪、灌溉及農村安全飲水為重點,以縣為主體、鄉鎮為單位、行政村為單元,建立清單,分級負責,加快修復。
水毀修復工程的工作是汛后完成堵口復堤,完成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水毀修復;汛前完成損毀堤防、塘壩、閘站等防洪、灌排設施恢復,為防洪減災創造條件。
水毀工程類型
(1)水源工程。包括水庫、山塘、山地水利蓄水池等。常發生壩體滲水、滲漏、管涌、滑坡、塌陷、漫溢決口、溢流設施沖毀、蓄水池墻毀壞等。
(2)渠首工程。包括徑流引水攔河壩、無壩引水進口建筑物、攔河閘、引水閘等。常發生壩體、水閘基礎淘刷、傾斜、開裂、位移、閘門扭曲、啟閉機失靈,甚至塌陷、決口、攔河壩垮壩或護坦、護岸、壩身沖毀等。
(3)灌溉渠道。常發生山體滑坡堵塞渠道或沖毀渠道,渠道滑坡、塌陷、決口、沖毀,淤積等。
(4)渠系建筑物。渡槽、倒虹吸管、涵洞涵管、跌水、陡坡、排水閘、排沙閘等渠系建筑物常發生基礎淘刷、位移、傾斜、沉陷、開裂,甚至沖毀。
(5)提水工程。常發生泵房進水被淹,機電設備浸水損壞,電氣設備被淹、絕緣下降,無法使用;泵房位移、傾斜、垮塌;上水池的池體或山體邊坡塌陷、底板沖毀、管涌、出水管道損壞等。
(6)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常發生水池、輸水和配水管道、支墩、鎮墩等設施沖毀等。
1,自然因素
暴雨、臺風和熱帶風暴引發的“歷時短、強度大、暴漲暴落、沖擊破壞力強”的洪水,以及久旱不雨之后的暴雨、汛中連續強降雨等誘發的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災害,是水利工程遭受水毀的主要自然因素。
2,社會因素
流域內森林植被遭人為破壞,造成水土流失,植被保水、保土能力下降,以致暴雨引發的洪水災害及山地災害的隱患增加。
3,工程自身因素
(1)工程設計標準偏低。
(2)工程設計有缺陷。
(3)工程施工質量差
(4)工程設施不配套。
(5)工程自身老化,抗災能力下降。
4,工程管理因素
有些工程管理不善,責任不落實,管理人員沒有及時掌握雨情、水情和工情,疏忽工程檢查。暴雨洪水來臨前,對水利工程未及時采取避洪措施,如暴雨前對渠首工程未及時關閉進水閘,渠道上未及時拉開排水閘,導致過量的洪水涌入渠道,造成渠道大量泥沙淤積、渠道沖毀、渠水漫溢決堤的后果。
修復和重建的措施
發生水毀后,要迅速展開工作,研究制定修復方案,按照興利除害結合、開源節流并重、防洪抗旱并舉及先生活后生產、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對嚴重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群眾飲水安全、嚴重影響夏收夏種的水毀工程先行搶修。
5,工程措施
(1)水源工程修復要充分考慮工程質量安全。水庫、山塘的擋水、溢流和輸水設施的修復方案,一要防止壩體滑坡、塌陷、漫溢決口;二要滿足溢流設施防洪標準和防沖、消能的要求;三要防止輸水涵洞等輸水設施及攔河擋水壩體漏水,確保建筑物的安全。
(2)渠首工程的修復要完善抗沖、防淤等設施。對徑流引水攔河壩、無壩引水進口建筑物、攔河閘、引水閘等修復方案要充分考慮防止基礎淘刷、傾斜、開裂、位移,防止垮壩,提高閘門的剛度和強度,改善或更換啟閉設施,增設進口攔污、排沙設施等工程措施,以防渠首受到淤堵,影響渠道引水。
上一條: 公路橋梁如何進行日常維護以及保養
下一條: 美化公路保養,營造良好生活環境